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宁波工程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1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考生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须将宁波工程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符合选考科目范围未满足条件的报考无效不予录取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202060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换算等计分换算

第七条招生计划、批次及专业总计划数为20名,其中文科5名,理科15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批次招生专业文科理科二批建筑学10工业设计55

第七条招生计划、批次及专业总计划数为20名,其中文科5名,理科15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批次招生专业文科理科二批建筑学/10工业设计55

第七条招生计划总计划数为60名,其中建筑学30名,工业设计30名。

5.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七条招生计划总计划数为60名其中建筑学专业30名工业设计专业30名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6.未参加学校综合测试的考生一律视为弃考,原则上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6.未参加学校综合测试的考生一律视为弃考,原则上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7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一律转入普高统招计划8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