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来源于:2021年嘉兴学院招生章程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设置招生办公室为职能机构,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录取和日常事务工作。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第十四条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各省(市、自治区)计划主管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2月10日

本章程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12月7日

本章程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12月7日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2月21日答案来源于2022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3月2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022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11月20日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由学校教学工作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5月10日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为准答案来源于2021年嘉兴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