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把广大考生及教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坚持“以德为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接收工作选拔质量。
3.进一步加强对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科学设计,规范程序,维护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
复试日程安排另行公布,具体见各学院(学部、系)复试细则及安排。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须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 ://yz.ch ***.cn/tm),根据专业目录报考相关专业(预计9 月28 日开通,详见中国研招网公告)。
学校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考核合格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接受待录取”(我校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通知书将在2022 年6 月左右统一发放。

2023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录取工作

2023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工作职责

2023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支教团等专项计划的接收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2023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工作程序

2021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工作职责

2021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录取工作

2021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支教团等专项计划的接收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2021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工作程序

2023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工作原则

2021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