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闽师研〔2020〕15号)、《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号)为准。
(二)学院咨询方式:0591-22868141,lhjane@***.cn;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979。
物理与能源学院
2020年10月21日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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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考核形式及考核内容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考核对象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般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如有特殊情况需采用远程面试形式,将另行通知考生。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学院咨询方式:0591-22868141,lhjane@.cn;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979。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研究方向最新学术动态的了解、考生的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等,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是否在相关方向上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等。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录取规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