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一条学院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并备案的要求执行各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终以省发改委公布为准第二条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三条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一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二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条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学院招生工作第四条学院纪委督导考核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资格复查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从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学籍规定处理3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一条学校全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007第二条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61号第三条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学院招生专业与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三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学院在招生录取和

2022年东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总则

2020年东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