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条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三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学院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四条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条录取到学院的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可按各省公安厅、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六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营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条学院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一条学校全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007第二条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61号第三条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学院招生专业与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三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学院在招生录取和

录取规则(一)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达到注册入学低申请资格线上的考生,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二)录取规则:1.夏季文理类、春季高考考生,在山东省下达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内,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如第一志愿专

2022年东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2020年东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三)录取规则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2.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

录取规则(一)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达到注册入学低申请资格线上的考生,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二)录取规则:1.夏季文理类、春季高考考生,在山东省下达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内,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2.艺术类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一)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二)招生对象:普通高职招生对象为招生范围十六省(区)2015年参加普通高考并且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区)相应批次低控制线与我校相应科类低投档线者;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录取条件者。(三)录取批次:山东省各科类均为专科(高职)批,单独招生提前录取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一条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二条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第三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