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作安排,强基计划考生的高考成绩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机构统一提供,我校将依据招生简章确定的规则拟定入围名单,并于6月27日左右发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询入围状态,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一)排球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具备参加全国大学生排球比赛的资格(2019年1月1日以后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管理中心、中国排球协会履行注册、备案且未参加中国排球超级联赛、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U21男子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U20女子排球冠军赛、全国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沙滩排球冠军赛、全国沙滩排球巡回赛、全国U21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U20沙滩排球锦标赛)。考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排球项目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等级证书项目及比赛获奖不包含沙滩排球。
(二)男子足球
1.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男子足球项目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符合我校要求的全国级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符合我校要求的全国级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注:报名条件(1)、(2)中符合我校要求的全国级比赛包括:
符合A类优惠政策报名条件要求的比赛包括: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年运动会
③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总决赛
④中国足球协会杯男子U系列
符合B类优惠政策报名条件要求的比赛包括: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年运动会
③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总决赛
④中国足球协会杯男子U系列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
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
⑦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
符合C类优惠政策报名条件要求的比赛包括: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年运动会
③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总决赛
④中国足球协会杯男子U系列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
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
⑦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
⑧全国高中生足球精英赛
2.其他要求:
(1)考生须提供相关赛事首发上场名单证明材料(要求在单一赛事中不少于4场次首发)。
(2)等级证书项目及比赛获奖仅限11人制足球。
(3)不接受曾经或现在在中超、中甲、中乙秩序册上球员报名表或预备队球员报名表上的球员(注册过职业足球运动员资格的球员)报名。
(三)田径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田径项目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考生;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国际)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的考生。
(四)羽毛球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羽毛球项目招生考试报名:
1.符合B类优惠政策的报名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中获得男子单打和男子双打两项第一名或全国比赛中获得男子单打前三名的考生。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国际)比赛中获得男子单打前三名的考生。
2.符合C类优惠政策的报名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单项前三名的考生。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国际)比赛中获得单项前八名的考生。
注:考生必须具有参加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甲组比赛的参赛资格(未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
(五)其他要求
1.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3.依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选择物理,其他两门选考科目不限;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首选科目须选择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4.以上各项目报名条件中“高中阶段”和“近三年内”取得的各项运动成绩、证书和证明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2021年12月27日)。已确定取得相关证书,主管机构尚未发放的,应提供发证机构的相关证明。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资格考生执行以下优惠政策和录取办法:
A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低线(180分),予以录取。
B类: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
C类: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
说明:
1.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参照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执行。
2.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参加高考报名,并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
3.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且合格。
4.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校后录取专业为“工商管理”。
(一)全国统考
男子足球和羽毛球项目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报名方式报名参加全国统考(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且参与测试的分项目类别(上场位置)原则上应与报考我校分项目类别(上场位置)相对应,我校不再组织足球和羽毛球项目的专业测试。
(二)学校测试
排球和田径项目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我校将成立专家考核组,负责具体实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专项测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集中报到
(1)时间:2022年1月13日14:00-16:00
(2)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
(3)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材料报到: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
③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④“北京健康宝”健康码绿码(入校当日);
⑤三个月内(体检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后)县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报到时上交);
⑥有效期可以涵盖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材料(报到时上交);
⑦具有核酸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以入校测试日期时间计算,可于报到时上交);
(4)未报到考生不得参加学校测试,报到时未按要求上交材料者不得参加学校测试。
2.测试
(1)时间:2022年1月14日
(2)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
(3)已完成报到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于我校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材料不全者不得入校测试。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
③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④“北京健康宝”健康码绿码(入校当日);
⑤具有核酸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以入校测试日期时间计算,报到时未上交者提交)。
(4)考生须接受材料核验及测温合格后方可入校参加考试,并服从我校工作人员引导安排。
(5)我校将在学校测试前3天左右发布相关报到和测试安排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留意北航招生网或报名系统相关通知。
(6)我校严格执行北京市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入校。无法按要求参加或完试的考生,我校不再为其安排其他形式考核、不安排补考。
(7)测试成绩经学校审定后将于2022年1月下旬公布。
(三)资格认定办法
1.首轮认定
对于男子足球和羽毛球项目,我校根据招生项目、优惠类别、招生人数及全国统考成绩择优认定资格。统考成绩需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统考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对应项目统考同分比较规则排序。
对于排球和田径项目,在测试结束后,对于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根据招生项目、优惠类别、招生人数,按考生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认定资格。测试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第一章“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表中各类招生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认定。
2.调剂认定
首轮认定后,若某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有空余,空余名额可以调剂至其他招生项目中相同优惠政策类别的分项目(招生项目依据如下优先级顺序确定),按照相应项目中所有相同优惠政策类别分项目测试合格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认定。若测试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第一章“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表中各类招生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认定。原则上各招生项目接收调剂不超过1人,同一招生项目有多个接收调剂机会时按照A类、B类、C类的先后顺序确定调剂资格名额。若集体运动项目已确定资格总人数达到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多同时上场人数,则该招生项目不再接收调剂。各招生项目资格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调剂或递补。
招生项目调剂优先级顺序:
(1)A类:男子足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
(2)B类:田径、羽毛球(男子)、男子足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
(3)C类:羽毛球(男子)、羽毛球(女子)、田径、男子足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
(四)公示
资格认定结果将在2022年5月底前在北航招生网进行公示。经我校公示后确定的资格名单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未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完成公示的学生不能被录取。

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学校考核入围办法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入围校考办法

2022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上海市考生校考确认时间安排提醒校考确认安排

2确定录取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其生源地报考第一类考生低预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招生计划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将于7月5日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航

四入围校考办法对于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上一定分值省份科类超出一本线分值要求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综合改革70其他省份理工110其他省份文史70对于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6月26日学校确定并公布入围校考名单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关于考试鉴于广东省疫情形势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入围校考的广东省考生进行线上综合测试考生无需来校线上测试时间拟定为7月2日具体安排详见我校考前发布的线上综合测试须知和准考证其余省份入围校考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现场考试考试时间为7月1日和7月2日地点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具体考试日程和安排参见我校考前发布的现场考试须知和准考证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招生考试相关事项通知

一校考确认依据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要求确认继续参加我校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选拔的考生须在6月12日900至20日2400间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10006下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校考确认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整信息签字确认后上传至报名平台并在报名系统中点击确认参加我校强基计划校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试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校考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校考确认和校考时间安排调整的通知

4校考成绩计算方法学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注笔试成绩满分和面试成绩满分各占学校考核成绩满分的50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四入围校考办法1第一类考生考生高考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特殊类型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同科类高考满分的80及以上对于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加权计算得到入围成绩再将入围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考生均获得入围资格入围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入围成绩重点科目高考成绩之和12其他科目高考成绩之和注以上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重点科目名称参见下表招生专业名称高考综合改革省

1关于入围校考名单依据工作安排强基计划考生的高考成绩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机构统一提供我校将依据招生简章确定的规则拟定入围名单并于6月27日左右发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询入围状态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招生考试相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