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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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科学社会主义专业:专业课(含科学社会主义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023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违规处理

2022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违规处理

2021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