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地点和方式
贷款受理时间。7月15日至9月20日。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或指定办理点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或指定办理点办理即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二)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或指定办理点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或指定办理点办理手续: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5.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三)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或指定办理点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或指定办理点。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事项:(1)续贷学生也可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和支付宝APP,线上完成续贷合同的签订;(2)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

(一)网上申请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sls..cn),提交贷款申请。首次申请的学生需先注册,第二次申请的可选择身份证登陆方式直接登陆。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导出并打印两份。

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一)网上申请1.首次贷款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2.续贷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声明经高校或县资助中心审核后,提交贷款申请。网上

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一)网上申请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sls..cn),提交贷款申请。首次申请的学生需先注册,第二次申请的可选择身份证登陆方式直接登陆。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导出并打印两份。(二)现场受理1.提交资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次申贷学生持借款申请表到入学前户

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一)网上申请1.首次贷款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2.续贷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声明,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4.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

二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或指定办理点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或指定办理点办理手续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

2021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一办理时间地点和方式贷款受理时间7月15日至9月20日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或指定办理点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或指定办理点办理即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二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