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一学年的GPA不低于3.5(含),且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
(二)无违法处罚和违纪处分记录。
违纪处分解除后,可申请下一学年奖励。
答案来源于:2021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新生奖励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通过全日制普通高考录取到我校布莱恩特项目和中美国际学院合作办学项目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计划内2021级新生答案来源于2021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新生奖励办法

1获得新生奖励的新生在缴纳学费时需全额缴纳学校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1级新生奖励办法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2021级新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于开学后三周内完成新生奖学金的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相应金额至学生银行卡中2符合珠海生源学费减免条件的新生在缴纳学费时需全额缴纳学校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珠海籍生源学费优惠办法于开学后三周内完成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返还相应减免金额至学生银行卡中新生奖励与珠海户籍学生学费减免不可兼得学生可选择申请金额较高者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新生入学指引

2020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新生奖励办法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学生多可获得四个学年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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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新生奖励办法获奖新生享受后续学年的奖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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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新生奖励办法获奖新生享受后续学年的奖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八条获奖新生享受后续学年的奖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上一学年的不低于33含且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二无违法处罚和违纪处分记录违纪处分解除后可申请下一学年奖励答案来源于2021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新生奖励办法

第七条获奖新生享受后续学年的奖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上一学年的不低于35含且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二无违法处罚和违纪处分记录违纪处分解除后可申请下一学年奖励答案来源于2021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新生奖励办法

第七条获奖新生享受后续学年的奖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上一学年的不低于35含且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二无违法处罚和违纪处分记录违纪处分解除后可申请下一学年奖励答案来源于2021级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生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