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考试招生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一)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41号令,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费缴纳标准如下:
1.法学、理学、工学类硕士研究生:7000元/学年/生。
2.医学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
3.药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9000元/学年/生。
4.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
(二)奖学金与金
1.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录取为法学、理学、工学、医学基础类学科专业的推免生直接享受推免生专项奖学金(4万元/生),录取为医学学术型临床类学科专业的推免生直接享受推免生专项奖学金(2万元/生)。
2.新生奖学金
资助标准为:一次性资助,硕士研究生2000元/生。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
(1)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考生,且被我校医学专业型临床类学科专业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的基础医学类专业考生;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的考生(基础医学类专业除外),按所在的一级学科进行综合排名分别取10%予以奖励。
3.国家金
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学年。
完整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且在读期间不享受工资、其他福利待遇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金;学生在保留学籍、休学、延期期间不再享受国家金。
4.国家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年/生。
5.学业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专项奖学金的金额为一等奖10000元/学年/生,二等奖8000元/学年/生,三等奖6000元/学年/生。
6.“三助”岗位津贴
“三助”岗位津贴是指研究生通过兼做“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获得一定的岗位酬薪。各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发放津贴。
助管津贴按岗位情况和实际完成工作量发放,一般为25-30元/小时。
助教津贴由所承担教学任务教研室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助研津贴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7.贷款。我校贷款政策按国家生源地贷款政策执行。
为充分发挥推免政策的激励作用,优化我校推免名额分配办法,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推免生名额,结合学校整体发展战略,确定并公布各院系的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分配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名额分配不限专业(学科)。同时,推免生名额分配工作应主动对接我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等工作,推荐名额应向相关院系、学科适当倾斜。
接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本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0%,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同时,接收推免生的学科导师要求为获得省、部级人才及以上学术荣誉的我校在岗研究生导师。
(一)信息发布。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zmu.edu.cn—招生工作),查看招生相关信息、招生咨询问题等。
(二)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851)28643580、28643406
研究生招生政策咨询联系人:雷老师或黄老师
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851)28643577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63000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http://grs.zmu.edu.cn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1.《遵义医科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发明专利证书等原创性工作成果)。
5.所有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所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级招办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级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各省级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本省(区、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或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省级招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民族自治地区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高校或专业(类)招生,由省级招委会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高校调整计划应在有关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由省级招办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省级招办不得为争取调整计划数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育部负责各类高校的招生及全国统考工作,其职责是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通知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通知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020年遵义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通知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