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招收学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长春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4.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5.联系方式:
(1)查询网址:http://******.cn/(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2)咨询电话:
法学专业:0431-86168275
汉语言文学专业:0431-86168483
英语、法语、日语专业:0431-86168672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0431-86168081
会计学专业:0431-86168325
招生工作办公室:0431-86168222、86168762
附件1-长春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附件2-长春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成绩复核申请表
附件3-放弃长春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录取资格承诺书
答案来源于:2020年长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生源情况进行调剂。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fu.edu.cn/)提前公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积极利用调剂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二)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三)我校每次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各报考点工作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8000元/人/年(共计24000元);教育硕士(不含“硕师计划”推免生)、翻译硕士、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2年,学费10000元/人/年(共计20000元),“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共计22000元(前三年4000元/人/年,第四年10000元/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学费12000元/人/年(共计24000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10000元/人/年(共计30000元)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15000元/人/年(共计45000元)。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7000元/人/年(共计21000元)。
(二)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全日制(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国家金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还设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高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及地方生源地贷款;另外,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辅”岗位,每生每年5000元。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2年入学前(具体日期为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当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当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将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同意报考的证明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
(二)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诚信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需与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单位(在职人员)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被录取的新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具体日期为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当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020年长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复试

2020年长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录取办法

2020年长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联系方式

2020年长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保障与监督

2020年长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学生培养与毕业

2020年长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咨询电话

2020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附则

2020年吉林工商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附则

202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附则

2020年长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