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此次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次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办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监察室予以监督。
2.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投诉电话:025-85395131.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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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办咨询电话:,025-85395230,025-8221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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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网址:http://zjc.***.cn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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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