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初评(9月11日-9月23日)
1.宣传动员。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公开评审条件和细则。
2.个人申报。符合国家奖助金的研究生,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中提出申请(http://gxzz.haedu.gov.cn/),并向所在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3.初评公示。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拟获奖名单,在培养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备注:博士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须提前报送,各培养单位于9月20日前按具体要求报送研究生院)。
4.上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业务管理系统中确认(http://ywxt.gxzz.haedu.gov.cn/),并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二)学校评审(9月24日-10月14日)
1.初步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7〕250号)文件规定,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名单、拟获得学业奖学金名单、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审核。
2.专家评审。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博士国家奖学金名单进行评定,提出获奖名单。
3.学校公示。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提出博士国家奖学金名单进行审定;对各培养单位评审的硕士国家奖学金名单、学业奖学金名单、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审定;并将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报批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及备案。
答案来源于:2020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第十二条评审程序1.学院首先对本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然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2.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学校的相关规定及本院的实施办法告知学生;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对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4.学院接到学生申请后,对其申请条件进行认真核实,根据《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进行综合评定,依照综合成绩排名提出初

2020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单位初评(9月11日-9月23日)

二、评审条件(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二)参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3.按时上课,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有学术发展潜力;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一、评审机构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由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协调、监督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各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初步评审、公示和异议处理等工作。

三、评审范围河南大学2017年国家助学金第一阶段评审对象为2015、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

2020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评审办法

2020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评审名额

2020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评审对象

2020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学校评审(9月24日-10月14日)

2020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