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或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由于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或因留(降)级、休学期满复学及入伍转业复员以后原专业发生变化者。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4)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如第二学期初未能转入,可第三学期初再次申请,但在校期间只允许成功转专业一次,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只能在转入专业就读。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转专业时间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各院(系)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各院(系)应积极开展转专业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从专业认证的角度出发,制定吸引优秀生源的方案和措施,要有能满足毕业要求的学分互认的管理办法。同时各院(系)要加强专业引导和专业介绍,可自行安排时间对意向转入本院(系)下设专业的学生统一进行专业和学习要求的介绍,保证学生能够充分了解各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第1教学周,各接收院(系)将学生本人填写的《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附则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实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院(系)负责制定本院(系)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经向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在第二学期第10教学周以院(系)正式文件形式报学生处、教务处备案,由学生处公布。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实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各院(系)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宣传、政策解读和具体实施,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仅可参加一次分流,已分流者不可再次分流。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转专业的程序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后学生的管理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转专业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