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3.根据总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
4.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5.确定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无异议,下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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