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完成体检工作。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重庆理工大学纪委办、监察处:023-62563125,邮箱:jwb@vip..cn。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3-68667302,邮箱:yjs@vip..cn。网址:http:

3.其他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凭票报销复试往返交通费。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完成体检工作。

(4)其他相关材料(诸如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专家推荐函)。以上材料(原件不交,仅用于现场查验)交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办公室(金融专硕606室、会计专硕608室)。推免生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学院将取消推免生申请人的复试资格,通过复试录取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完成体检工作。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将取消推免生资格。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023-62563144/62563095,邮箱:chgpg2006@。会计学院网址:http://kj..cn/,重庆理工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将取消推免生资格。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重庆理工大学纪委办、监察处:023-62563125,邮箱:jwb@vip..cn。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023-68667302,邮箱:yjs@vip.cqut.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将取消推免生资格。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重庆理工大学纪委办、监察处:023-62563125,邮箱:jwb@vip..cn。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023-68667302,邮箱:yjs@vip.cqut.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完成体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