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统一组织入学资格复查与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我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四)学生在学校规定修学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管理条例》规定的,授予相应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
(五)可申请国家为港澳台学生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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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入学及在校管理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三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暂行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奖学助学等规定进行管理四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

五入学及在校管理被浙江工商大学录取的学生须持加盖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具体事宜见浙江工商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新生入校后学生须进行身体复查以及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港澳台侨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规定浙江工商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进行管理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工商大学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招生章程

2022年浙江工商大学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招生章程入学及在校管理

2020年浙江工商大学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招生章程入学及在校管理

2020年浙江中医药大学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入学及在校管理

2019年浙江中医药大学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入学及在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