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2019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1,在陕招生代码814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占地面积880亩,建筑面积33.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89.03万本。教学用计算机1125台。校内实验实训室128个,国家级实训基地4个,省级实训基地18个。校外实训基地259个。在校学生11115人。开设专业42个,涵盖了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林牧渔、轻纺食品、电子信息、制造、资源开发与测绘、旅游、财经、土建十大类。
百余年来,培养出了大量各类专业人才,广泛分布在教育、卫生、农林、畜牧等各个行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学校中药文献研究员刘寿山编撰的400余万字专著《中药研究文献摘要》开启了近代中药研究的先河,是继《本草纲目》之后我国又一部综合性中药文献巨著,曾获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奖。
2015年,学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8年,荣获陕西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点:高新校区(主校区)位于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朝阳校区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杜化路4号;东兴校区位于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东兴街15号;邮编:714000。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组成。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章程的制定,招生办法的制定及实施,招生计划的申报、调整,招生录取手续的办理;教务处负责组织考试、成绩评定以及新生学籍注册;计划财务处负责制定收费标准,收缴学费;学生处负责新生入学报到、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实;纪检监察处负责整个招生过程的监督和违规违纪问题查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和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的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咨询电话:0913-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确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
第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十条 报名对象
本次缴费学生范围为护理学院、医学院、农林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和工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的2022届毕业实习生,实习期限10个月,缴纳学费5500元/生;师范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部分电子商务专业2021届毕业实习生,实习期限5个月,缴纳学费5500元/生,住宿费600元/生。
2022届扩招毕业学生(2019级高职扩招)实习学年学费继续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同时,对实习生教材等代办费,实行多退少补的办法进行结算(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第十四条考试形式1.文化基础考试: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基础考试(以下简称“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和我校组织考试,在同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2.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普高

第十三条考试时间及地点1.文化基础考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2.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3.考试地点: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渭南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

第十二条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至3月20日,进行信息确认。1.网上确认:考生登录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进入单独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确认、选报专业志愿,缴纳报名费、打印准考证等。2.现场确认:不能网上确认的考生,也可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高新校区招生办(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进行信息确认,确认内容同上。

第十八条“普高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计划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三校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计划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我校承认考生在其他示范高职院校参加考试的笔试成绩,“机测”成绩只认可相同专业类。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1.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2.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

第十九条招生监督我校纪委为单独考试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三条学校全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1,在陕招生代码814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和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的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咨询电话:091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18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2019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