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英语是我院第一外语语种,其他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报到者,请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2019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春季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有关信息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在校生。学院为贫困生开通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九条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章程一律废止。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咨询QQ号: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邮 编:30040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院2019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院概况学院名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办学

第三条学院概况学院名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办学层次:高职学院代码:13700(国标)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学院简介: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示范院校。学院设有智能类、机械类、工业与信息类、经济管理类、工业技术类五大专业群,紧紧围绕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新需求,形成了涵盖2

学院简介: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示范院校。学院设有智能类、机械类、工业与信息类、经济管理类、工业技术类五大专业群,紧紧围绕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新需求,形成了涵盖27个专业技术领域的专业体系,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会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是天津市重点建设专业,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智能控制技术

第八条艺术类录取规则(一)填报我院和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并且专业考试合格;(二)按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划定的低投档线和报考我院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七章录取办法和规则第一条已被我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7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批次的录取,但不能再参加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第二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录取时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

第二十五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学院网址:http://www.咨询电话:022-、咨询QQ号: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邮编:300400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

录取规则在考生专业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绩点换算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二条录取时,学院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三条英语是我院第一外语语种,其他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四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