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4.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5.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未尽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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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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