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5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65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沪教委学〔2018〕54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65号)的精神,为了做好学校自主测试工作,实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特制定我校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5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65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工作要求,确保上海大学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5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65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

指导思想为做好我校2019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工作,保证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54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考试院〔2018〕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春季招生专业特点,自主测试方式为面试,通过面试综合考查考生的能力。特制定《上海海洋大学2019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面试)方案》。

指导思想为确保学校2019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顺利进行,根据《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沪教委学〔2018〕5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19年春季招生章程,特制定以下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深化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稳妥做好2019年我校春季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学校及考生利益,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5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65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54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65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学校根据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54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65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制订

一指导思想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5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2034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健康医学院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5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65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