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八、学制与年限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深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1.博士生助学金博士生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学年21000元。

七、招生计划2019年我校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3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学科(领域)应为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

三、报考类别1.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在校学习的研究生。2.考生须在录取前确定报考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10%。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毕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

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