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考生总成绩构成
复试分笔试(或特殊技能、专长测试)、综合面试、加分三种方式。推免生考生总成绩=A+B+C,其中,A笔试(或特殊技能、专长测试)、B综合面试、C加分。
A笔试为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200分);B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加3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高项加分不超过10分)。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由培养单位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二)复试流程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须在统一制定的《面试成绩表》上给每位复试考生打分。推免生后面试成绩以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数计算。若出现异常给分(其异常标准由培养单位在复试前约定),则视为无效分。各培养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推免生复试成绩情况汇总表》、考生试卷、考生加分材料复印件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复试监督
纪委办公室、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硕士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培养单位招生小组组长要对本培养单位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培养单位要将复试工作办法、安排、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为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培养单位应公布申诉投诉电话,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受理投诉和申诉,并将结果在规定时限内告知考生。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培养单位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结果存在重大争议,可责成培养单位进行再次复试。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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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习成绩优良。 (十五)“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单列10个指标,由校团委依照本文件精神制定具体选拔办法,并负责实施。

3.在校期间学习情况良好,前六学期课程考试(考查)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十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计划指标20个,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答辩评审通过后,可不受平时成绩综合排名限制和英语、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规定,参与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竞争推荐。学生有关证明材料、教授推荐信和学院考核情况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此类学生由学院推荐后,学校统一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比较与遴选。 学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提

三、推免生的推荐办法 (一)学校成立“2019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组长:丁任重汪明义 副组长:刘鹏杜伟张海东高中伟 “2019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任:杜伟张海东 成员:毛张燕朱建军刘洋毕剑杜柏杨 任立刚郑秀清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将直接影响到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声誉,为确保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六、关于加分 各教学单位在制定推免生综合评价办法的过程中,对于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生,在综合评价成绩基础之上,可以根据以下规定予以适当加分考虑,具体规定如下: 1.凡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可分别加4、2、1分;获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可分别加2、1、0.5分;在中国高教学会组织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所认定的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中获奖,按1.5倍进行加分。 2.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文化、艺术和体育比赛,获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

一、2019年推免生推荐类型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我校2019年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教育硕士卓越人才培养项目”、“本硕博贯通培养项目”、“特殊运动人才培养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项目”、“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等七种类型。

5.“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推免生学院审核表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四、推免生名额及接受推免生名额 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19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指标,经学校研究,我校2019年推免生名额分配分为基础性指标、奖励性指标、支持性指标和专项单列指标。 (1)基础性指标:按照学校以往年度分配办法,根据普通类、艺体类等类别的实际情况,根据学院当届符合推免范围的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2)奖励性指标:经学校研究,将推免指标总数的10%作为奖励性指标,指标具体分配办法为:普通类学院上一届考取率(不含推免)高于全校普通类学院平均考取率、艺体类学院上一届考取率(不含推免)高于全校艺体类学院平均考取率的学院纳入奖

(一)学校成立“2019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组长:丁任重汪明义 副组长:刘鹏杜伟张海东高中伟 “2019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任:杜伟张海东 成员:毛张燕朱建军刘洋毕剑杜柏杨 任立刚郑秀清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将直接影响到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声誉,为确保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

(十)按教育部规定,推荐工作统一于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依据该项要求,9月25日前,学校原则上不为学生出具推荐资格证明材料。 (十一)根据教育部规定,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该系统进行,我校已遴选推荐的所有类型学生在获得推免资格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登录该系统完成注册、报名等相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10月25日附件:2019年接收推免生名单.xls(51.00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