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培养类型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学术型和专业型。

(三)联系方式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联系电话:0971-5310695联系人:张老师税老师任老师附件:

四、申请材料(一)青海大学接收2019年免试直推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二)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三)如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由其推荐学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四)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五)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4)国家承认学历的

六、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七、招生咨询1.欢迎广大考生及时浏览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n/)。查看招生相关信息、下载相关表格、咨询相关问题等。2.联系单位: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4.邮政编码:8100165.咨询电话:0971-53106956.联系人:张老师税老师任老师

八、注意事项(一)考生请保持本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二)如2018年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三)联系方式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联系电话:0971-5310695联系人:张老师税老师任老师附件:1、青海大学接收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表2、青海大学接收2019年免试直推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三、考试事项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初试时间: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3.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2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2日下午外国语12月23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3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4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