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须达到试点高校在简章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须达到该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
2.考生的高考文化总分原则上不低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
凡被A类高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在提前批之前完成投档录取(专业由高校确定),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
凡被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对于高校考核表现突出的少数考生,经高校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可适当降分投档,但考生的高考文化总分不得低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10(含)分。
试点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综合评价拟录取考生数据时,须对相应考生标注“综合评价”录取类型,使用“其他类”计划录取。
3.对不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标准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
4.按综合评价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等。

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通知严格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综合评价试点测试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高校要加大对学生申请材料的核查力度,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通知考生报名和高校审核

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通知试点院校和招生简章

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通知高校考核和确认入选名单

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入选考生志愿填报

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相关问答考生的投档和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投档与录取我省文科类、理科类高考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已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1.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试点高校在简章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该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2.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求,且高考文化总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低

五投档与录取对于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1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2高校应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分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其中凡被类高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专业由高校确定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凡被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数据时须对相应考生标

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通知投档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