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超过47人,择优录取。
英语(公费师范)、英语(非公费师范)、翻译(仅限英语语种)、日语、俄语、法语、朝鲜语(韩语)、西班牙语专业。
注:英语(公费师范)录取人数须在当年生源省(市、区)计划范围内。
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无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无再选科目、再选选考科目要求。
高中阶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就读且具有2022年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限英语、日语、俄语、法语、朝鲜语(韩语)和西班牙语语种〕。
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是: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2239、67863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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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

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招生计划

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不超过45人,择优录取。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保送生招生人数占2016年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以内,即不超过45人。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保送生招生人数占2015年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以内,即不超过45人。

招生对象高中阶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就读且具有2019年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限英语、日语、俄语、法语、朝鲜语(韩语)和西班牙语语种〕。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是: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

招生专业英语(公费师范)、英语(非公费师范)、翻译(仅限英语语种)、日语、俄语、法语、朝鲜语(韩语)、西班牙语专业。注:英语(公费师范)录取人数须在当年生源省(市区)计划范围内。

招生程序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凡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学生,由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我校进行审核,组织相关考试。具体程序如下:(一)报名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12月30日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cn)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指引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交所在中学填写中学推荐意见

三招生计划不超过49人择优录取答案来源于2022年华中师范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不超过47人,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