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招生规模2019年拟招生博士学位研究生26-35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说明:2019年是学校作为博士授权单位第一年招生,拟招生人数难以准确预计,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招生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招生学院代码及名称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001粮油食品学院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1谷物科学与加工技术02粮食储藏理论与技术03油脂化学与油料精深加工04食品科学05食品安全与营养004土木建筑学院0814土木工程01仓储结构理论与应用02岩土力学与基础工程03生命线工程与防灾减灾005机电工程学院0802机械工程01精密高效磨削工具与技术02数字化设计与制造03机器人理论与技术04粮食机械设计理论及技术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为下列人员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在相关领域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至2014年9月1日);(2)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上述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研究生学历认证报告(无硕士学位的),在大陆以外地区获得学位的人员须达到上述(1)所列条件,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在报名材料册中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还须同时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2.考生应为下列人员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上述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在大陆以外地区获得学位的人员须达到上述(1)所列条件,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2.考生应为下列人员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上述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在大陆以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须达到上述(1)所列条件,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2.考生应为下列人员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上述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在大陆以外地区获得学位的人员须达到上述(1)所列条件,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2.考生应为下列人员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上述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在大陆以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须达到上述(1)所列条件,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