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学校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学校助学金,额度为3000元/人/年(校外专业实践当年为6000元/人/年)。

3、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单位代码:10927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邮政编码:437100联系部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cn/电话:0715﹣825087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5﹣8250857(研究生处)0715﹣8272135(药学院)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19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拟招生计划:65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具体招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按照“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2019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5人(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为药学硕士(1055),方向包括: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临床药学。(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学习形式与年限凡被我校录取的2019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培养,在教学实践基地参加药学实践时间要求累计不少于1年,学习年限为3年。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达到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七、收费与奖励资助政策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点,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如下: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点,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如下:

8、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8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9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