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9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总则

2019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9-21 07:13:42 解决时间:2022-08-19 15:05

满意答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742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南浦村段2号,邮政编码:51145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外省(湖南、湖北、海南、广西、江西、河南、新疆)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

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我校电子商务专业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电子商务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与肇庆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动漫制作技术专业与肇庆学院动画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我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肇庆学院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肇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十七条我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我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出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1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二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艺术类(音乐类、美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三条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外省(湖南、湖北、海南、广西、江西、河南、江西)无排位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四条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总分合成计算公式: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考生总分排序规则: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我校公共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等中外合作办学/学分互认专业只招收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七条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不进行英语口语加试。除商务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所有专业只招收女生。

第二十八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考生;酒店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身高1.56米以下、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幼儿园对幼儿教师的身体条件有特殊规定,请转氨酶异常、色盲色弱、口吃、听力受限的考生慎重报考学前教育专业。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学费、住宿费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所有学生公寓均带空调。其中,非电梯楼学生公寓:6人间1400元/生/学年,8人间900元/生/学年,10人间600元/生/学年;电梯楼学生公寓:15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优秀新生奖:奖励广东省普通高考第一组志愿报考我校的高考成绩前7名新生,其中一等奖3名,奖金5000元/生,二等奖4名,奖金2000元/生;奖励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依学考成绩录取)第一次投档总分前3名新生,奖金3000元/人。

(二)政府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大学新生资助金(减免广东省户籍新生当年学费,最高减免6000元)、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学年)等专项奖助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此外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最高金额为3000元/生/学年。

(三)学校还接受社会捐赠设有多个助学基金项目,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500多个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岗位,200多万元专款作为岗位工资补贴。

(四)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三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柳老师

监督电话:020-34880480

传真:020-34880480

电子邮箱:jjs@gdfs.edu.cn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4557001;020-34557502

传真:020-34557502

电子邮箱:gdnyzs@gdfs.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fs.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x.gdfs.edu.cn/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本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19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中专 2022-08-19 15:05

网友推荐

招生计划2021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简章

专业组名称 专业组代码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学年
普通历史组 501 0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5250
003 现代物流管理 3 5250
004 电子商务 2 5250
005 大数据与会计 3 5250
006 商务英语 36 5250
007 旅游英语 9 5250
008 商务日语 3 5250
009 小学英语教育 5 5250
010 跨境电子商务 3 5250
011 文化创意与策划 4 5250
012 市场营销 2 5250
013 旅游管理 10 5250
014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0 5250
015 人力资源管理 3 5250
016 现代文秘 6 5250
018 工商企业管理 10 5250
019 服装设计与工艺 3 6410
020 计算机应用技术 1 6410
022 动漫制作技术 10 6410
024 数字媒体技术 3 6410
025 大数据技术 3 6410
027 社区管理与服务 4 5250
028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 3 5250
029 早期教育 5 5250
专本衔接历史组 502 002 现代物流管理(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三二分段培养) 30 5250
503 017 现代文秘(与韩山师范学院三二分段培养) 40 5250
504 021 计算机应用技术(与广州商学院三二分段培养) 10 6410
505 023 动漫制作技术(与肇庆学院三二分段培养) 20 6410
506 026 学前教育(与肇庆学院三二分段培养) 25 8000
中外历史组 508 030 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30 16000
031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40 16000
合计:359

(图1.广东普高“普通类历史组”拟招生计划表)
专业组名称 专业组代码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学年
普通物理组 509 032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5250
034 现代物流管理 2 5250
036 电子商务 3 5250
038 大数据与会计 5 5250
039 商务英语 10 5250
040 商务日语 2 5250
041 跨境电子商务 2 5250
042 文化创意与策划 3 5250
043 市场营销 2 5250
044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0 5250
045 人力资源管理 2 5250
046 现代文秘 4 5250
047 工商企业管理 40 5250
048 服装设计与工艺 2 6410
049 计算机应用技术 1 6410
051 动漫制作技术 5 6410
053 数字媒体技术 2 6410
054 大数据技术 2 6410
056 社区管理与服务 2 5250
057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 2 5250
058 早期教育 5 5250
063 旅游英语 5 5250
064 旅游管理 9 5250
专本衔接物理组 511 033 现代物流管理(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三二分段培养) 20 5250
512 037 大数据与会计(与岭南师范学院三二分段培养) 50 5250
513 050 计算机应用技术(与广州商学院三二分段培养) 40 6410
514 052 动漫制作技术(与肇庆学院三二分段培养) 20 6410
515 055 学前教育(与肇庆学院三二分段培养) 15 8000
516 035 电子商务(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三二分段培养) 30 5250
中外物理组 520 065 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6 16000
066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5 16000
合计:328

(图2.广东普高“普通类物理组”拟招生计划表)
专业组名称 专业组代码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学年
普通音乐组 517 059 音乐表演 31 10000
060 音乐教育 35 10000
普通美术组 518 061 服装与服饰设计 35 10000
062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与广州商学院三二分段培养) 40 10000
合计:141

(图3.广东普高“普通类音乐、美术组”拟招生计划表)
专业 合计 广西 湖北 湖南 海南 江西 河南 新疆
文史 理工 文史 理工 文史 理工 文史 理工 文史 理工 文史 理工 文史 理工
早期教育 10 5 5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 10 5 5
大数据与会计 5 5
电子商务 10 5 5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 5 5 5 5
数字媒体技术 15 5 ? 5 5
大数据技术 10 5 5
市场营销 10 5 5
旅游管理 5 5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5 10 10 5 5 5
人力资源管理 10 5 5
商务英语 25 5 5 5 5 5
旅游英语 10 5 5
小学英语教育 10 5 5 ?
跨境电子商务 15 5 2 3 5
合计 200 35 25 10 10 20 20 7 8 15 15 15 15 0 5
60 20 40 15 30 30 5

(图4.省外普高拟招生计划表)
注:1.只招女生。
2.办学地点:校本部
3.住宿费:非电梯楼学生公寓6人间1400元/学年,8人间900元/学年,10人间600元/学年;电梯楼学生公寓1500元/学年。

志愿填报2021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简章

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7月2日,请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kszy)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
具体通知请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eea.gd.gov.cn/或微信公众号:gdsksy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9年广东金融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总则

    1楼

    2019年广东金融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总则

  • 中专学校

    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总则

    2楼

    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总则

  • 中专学校

    2019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总则

    3楼

    2019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总则

  • 中专学校

    2021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高考总则

    4楼

    2021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总则

  • 中专学校

    2022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高考总则

    5楼

    2022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总则

  • 中专学校

    2019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6楼

    2019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 中专学校

    2019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专业录取规则

    7楼

    2019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 中专学校

    2019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总则

    8楼

    2019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总则

  • 中专学校

    2020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总则

    9楼

    2020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总则

  • 中专学校

    2019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总则

    10楼

    2019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总则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