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我校在举行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呈递给报考院系。(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呈递给报考院系。

7.各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攻读博士学位以前各个阶段毕业院校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1)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2000字);

1.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名称前标注“(专业学位)”字样、代码第3位为“5”的,属于专业学位;其他为学术学位。代码第5位为“Z”且后面带“★”的,是我校自设专业;导师姓名上带*者,是兼职教授。位为“5”的,属于专业学位;其他为学术学位。代码第5位为“Z”且后面带“★”的,是我校自设专业;导师姓名上带*者,是兼职教授。

(五)报考我校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三)、(四)中的各项条件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1.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6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或获得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01、02、04方向不接受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2.报考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

2.报考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且从事会计相关领域工作。

(五)报考我校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三)、(四)中的各项条件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1.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6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或获得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01、02、04方向不接受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2.报考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

2.报考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且从事会计相关领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