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若上级部门在2019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二O一八年九月七日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报名。申请人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四、待录取与公示1、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2、2018年10月25日前,院系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推免生可登录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网站或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3、我校不再另行向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发送接收函。

五、复审与录取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复审与录取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2、复审与录取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院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复审与录取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院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审与录取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复审与录取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复审与录取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