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规定均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行;行;

1、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3)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9)三年之内(以报名开始时间往前推三年)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至少任何一项),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60分以上;②TOEFL成绩90分以上;③GRE320分以上;④WSK(PETS5)考试合格;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50分以上;⑥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⑦雅思(A类)成绩6.5分以上;⑧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⑨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英文SCI文章。

4、任何一项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2023年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说明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规定均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023年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本招生说明的内容由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5、本招生说明的内容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六、招生咨询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cese..cn);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1929。寄送材料地址: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大楼104室,邮编:100871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10月9日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cese..cn);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1929。寄送材料地址: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大楼104室,邮编:100871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10月9日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