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未按规定参加综合考核者。(2)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成绩,或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180分者。

1.总成绩为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总和。各学科方向(即二级学科)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七、联系方式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梁老师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东南区253栋留学生楼副楼一楼118之102室,邮编:510275电话:(020)84111438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网站(http://marinet..cn/),查看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栏目。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梁老师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东南区253栋留学生楼副楼一楼118之102室,邮编:510275电话:(020)84111438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网站(http://ma

一、组织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学院按一级学科组织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并由1名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考核小组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小组下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5.提交报考材料中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一式五份(内容可更新)。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5.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1.时间:2018年1月中旬2.公布网址: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主页-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1.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2.本办法由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报到现场发放准考证。考核于2018年1月中旬进行,报到时间和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4.学历学位(学籍)

(三)考核评分每位考生综合考核结束后,由考核专家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考核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考核分数。

2.考核内容(1)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三方面科目内容。每门科目100分,合计300分。(2)综合能力考核申请人向考核小组作报告(PPT陈述报告约2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总分300分。考核小组重点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3.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相近学科方向申请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