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专科招生:全市所有高职院校及经市教委批准来渝招生的市外高职院校。
(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的高职院校(项目试点具体方案另文下达)。

第三章招生范围与类型第十一条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一)普高类包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招生。1.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培养全日制本科层次人才。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等职业教育学习任务并获得我校颁发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经转段考

第十一条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一)普高类包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招生。1.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培养全日制本科层次人才。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等职业教育学习任务并获得我校颁发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经转段考核录取的学生,在对应本

第十条招生性质及待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学生修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服务:招生部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招生电话:023-、023-(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ddzs.电子邮件:zhaojb@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邮政编码:462160

1.招生对象(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中职与高职(专科)贯通培养项目(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下同)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3+4”)中职阶段毕业生。

第三章招生范围与类型第十一条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第十二条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一)普高类面向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

(一)普高类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2.招生院校(1)高职专科招生:全市所有高职院校及经市教委批准来渝招生的市外高职院校。(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的高职院校(项目试点具体方案另文下达)。

(二)中职类1.招生对象(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中职与高职(专科)贯通培养项目(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下同)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3+4”)中职阶段毕业生。2.招生院校(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纳入全市高校转型发展的市属本科院校和全市所有高职院

第十二条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一)普高类面向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二)中职类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2.招生院校(1)高职专科招生:全市所有高职院校及经市教委批准来渝招生的市外高职院校。(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的高职院校(项目试点具体方案另文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