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七条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二)招生服务:招生部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电话:023-(带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xx..cn电子邮件:cqdzzsc@招生QQ:学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邮政编码:400053招生部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电话:023-(带

(一)普高类包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招生。1.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培养全日制本科层次人才。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完成3年高等职业教育学习任务并获得我校颁发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经转段考核录取的学生,在对应本科院校及专业完成2年本科教育学习任务后获得本科院校颁发的全日制本科(专升本)毕业证书

第十条办学成果:★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先进单位★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园林单位

第十六条助学保障: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一)监督申诉:监督部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联系人:杜老师监督电话:023-监督部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联系人:杜老师监督电话:023-监督部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联系人:杜老师监督电话:023-(二)招生服务:招生部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电话:023-(带传真)学校网址:http:/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精神实施。

第九条学校简介:我校创建于1953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以培养电力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占地面积约214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为1.81亿元,图书量为36万余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8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10余人。我校专业覆盖能源动力与材料、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水利、土木建筑等6个专

3.排序原则:①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②普高类招收艺、体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技术科目。③中职类招收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十四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能放弃录取,不能继续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升入本科院校时只能升入对应本科专业),于2018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