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镇江高专2018年提前招生简章为准。




(六)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2)烈士子女可加10分。(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

(3)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4.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除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合格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省文化联测,经我校面试合格,优先保证就读专业:(1)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2)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到4B1合格、1A3C1合格以上(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要自行准备证明材料);(3)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水平;(4)艺术特长生:

2021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符合省加分政策的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提供加分。

2021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招生简章加分政策:符合省加分政策的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提供加分。

(六)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2)烈士子女可加10分。(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

(3)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