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相关考生在复试时带好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8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8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3.填写完整的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从我校博士报名网站打印第一页、第二页和第三页),同时需附本人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其中因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考生已在2018年1月现场确认时提供学校,复试时无须重复提供,由学校统一反馈给学院复审。
4.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5.政审表。
6.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盖有现所在单位公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四份;工作单位是高校的,需加盖高校人事处的章。
7.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基本原则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选拔原则,重视申请者的已有学术成果、创新能力以及科研潜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选拔原则,重视申请者的已有学术成果、创新能力以及科研潜力。

三、考生资格复查工作请相关考生在复试时带好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6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

三、考生资格复查工作请相关考生在复试时带好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7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

一、2016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1.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2.报考工学、医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报考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3.当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超出录取名额20%时,由学院自主决定是否再划复试分数线,但须事先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一、2017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1.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2.报考工学、医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报考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3.当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超出录取名额20%时,由学院自主决定是否再划复试分数线,但须事先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一、2018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1.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2.报考工学、医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报考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3.当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超出录取名额20%时,由学院自主决定是否再划复试分数线,但须事先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三、考生资格复查工作请相关考生在复试时带好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8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