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
招考类别考试科目文史、法学、教育、艺术大学语文、英语理工、经管、农学、医学高等数学、英语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
|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参考 (元/学年) |
| 文史 | 0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0 | 4800 |
| 文史 | 002 | 英语 | 30 | 5520 |
| 文史 | 003 | 新闻学 | 40 | 4800 |
| 理工 | 004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40 | 5500 |
| 理工 | 005 | 电子信息工程 | 30 | 5500 |
| 理工 | 006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40 | 4800 |
| 理工 | 007 | 土木工程 | 60 | 5500 |
| 理工 | 008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0 | 5500 |
| 经管 | 009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0 | 4800 |
| 经管 | 010 | 电子商务 | 40 | 4800 |
| 经管 | 011 | 国际商务 | 40 | 4800 |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院校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1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学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报名与填报志愿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2018年3月16日至20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2018年3月22日至24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

1.考试科目:招考类别考试科目文史、法学、教育、艺术大学语文、英语理工、经管、农学、医学高等数学、英语

录取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2.低控制线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低控制线。3.投档办法按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4.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5.院校录取学校

考试1.考试科目:招考类别考试科目文史、法学、教育、艺术大学语文、英语理工、经管、农学、医学高等数学、英语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3.考试日期为4月19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

考试1.考试科目:招考类别考试科目文史、法学、教育、艺术大学语文、英语理工、经管、农学、医学高等数学、英语艺术、体育类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3.考试日期为4月17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4.考试由省

学校概况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合作创办,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占地约1200亩。2013年起,学校连续五年位居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第一名。2015年,学校被批准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16年纳入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学校现设有商学院、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1.考试科目:招考类别考试科目文史、法学、教育、艺术大学语文、英语理工、经管、农学、医学高等数学、英语

考试1.考试科目:招考类别考试科目文史、法学、教育、艺术大学语文、英语理工、经管、农学、医学高等数学、英语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3.考试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