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非北京生源新生的户口,自愿办理户口迁移且只能入学当年办理。户口一经迁入学校,只有在毕业或退学时可以办理迁出。办理户口迁入的,在报到前,持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往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或“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完全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户口迁移证上的姓

(七)校园卡部分新生校园卡在入学报到时领取,由各学院(研究院)负责发放。没有校园卡的学生需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校园卡管理中心(中油大厦A座202室)办理。校园卡可用于图书借阅、校内消费(餐厅、浴室、水房、机房、网络自助缴费、校医院等)、门禁出入识别。具体可登陆http://www..cn/ecard/或致电咨询。新生入校交纳费用及方式

2.申请材料在校成绩单(英文)、有效护照复印件、英语语言成绩单、申请表(见附件)

八、其他1.已被我校录取但尚未办理报到手续、生源为我校的本科推免生,原则上不予安排临时住宿,导师科学研究特别需要安排的,由导师于6月19、20日凭申请单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本通知第四条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人员不予安排。2.后勤管理处将为不需要临时住宿的我校生源研究生新生安排集中行李寄存,具体由后勤管理处另行通知。3.信息化建设处将为已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自动办理校园卡延期使用服务,校园卡可正常使用至10月10日。联系人:周世光办公电话:86983090电子邮箱:zhousg@.cn附件:1.附件1:2

七、违法违纪违章处罚对住宿期间违反学校规定的临时入住研究生新生,学校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学校可依据学校相关处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追究导师相关责任;对触犯法律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退宿研究生新生临时入住到期,至所入住的公寓值班室退回押金并办理退宿手续。退宿后须于当日内带走个人物品,否则,视为遗弃物品处理。

六、收费标准卫生清理费、电费200元/人,押金100元/人,由丹田物业收取。

二、安排原则因研究生导师需要博士研究生新生在暑期临时入住学生公寓在校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研究生导师征得新生家长同意后,由研究生导师提出申请。2.临时入住人员同意交纳临时住宿产生的卫生清理费、水电费用并提前购买好入住期间研究生新生的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予办理。3.临时入住研究生公寓期限早为7月5日,退宿时间晚为9月2日。4.如果因学校重大活动需要使用宿舍,学校有权对已申请临时入住的研究生新生进行房源调整或要求提前退宿。

一、申请对象由于研究生导师科学研究工作需要,确需2018年暑期安排临时住宿、已被我校录取但尚未办理报到手续、我校生源博士研究生新生(以下简称“博士研究生新生”)。

四、临时入住申请1.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新生填写《2018年已录取研究生新生临时入住研究生公寓申请单》(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单”)《2018年已录取研究生新生临时入住研究生公寓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在申请受理时间内连同意外伤害保险凭证(以下简称“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递交所在院(部)。2.各院(部)核实并汇总申请材料,6月26日前将《2018年已录取研究生新生临时入住研究生公寓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各院(部)信息并编排好宿舍,于7月1日前将汇总信息在党委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