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结束后,学校将依据考生总得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1确认,“备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确认。
校考结束后,学校将依据考生总得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1确认,“备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确认。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能满足专业要求;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三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分别按照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两类招生对象录取。
第十五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1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再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2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备录取名单。若出现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的情况,对于因考生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将在备录取考生中依次递补录取。
第十六条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按素质特长分、职业能力综合面试成绩、职业性向测试成绩、学考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按素质特长分、职业能力综合面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的语文、数学的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依次排序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若专业报考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10%,则按照报考该专业人数的85%录取,采取四舍五入取整,以计划数为上限。
第十八条经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和备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第十九条拟录取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选择我校作为录取院校。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状态后方可登陆平台进行录取选择。学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形成终录取名册,学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或单独考试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则可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或单独考试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第二十一条进程安排如下:
2018年3月12日-3月31日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b.***/)提前招生系统报名2018年4月1日-4月3日考生资格初审2018年4月4日-4月8日考生登录我校提前招生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并缴费2018年4月9日-4月13日考生登录我校提前招生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018年4月14日9:00-16:00考生资料现场审核2018年4月15日9:00-16:00考生在我校进行综合素质测试2018年4月18日-4月20日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致电登记核分 (0579-83803523)2018年4月25日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录取分数线2018年5月7日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名单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2018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2018年5月10日-5月14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2018年5月16日网上录取工作结束2018年5月17日至5月30日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2018年5月31日根据公示结果形成终录取名册,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2018年3月12日-3月31日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b.***/)提前招生系统报名2018年4月1日-4月3日考生资格初审2018年4月4日-4月8日考生登录我校提前招生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并缴费2018年4月9日-4月13日考生登录我校提前招生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018年4月14日9:00-16:00考生资料现场审核2018年4月15日9:00-16:00考生在我校进行综合素质测试2018年4月18日-4月20日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致电登记核分 (0579-83803523)2018年4月25日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录取分数线2018年5月7日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名单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2018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2018年5月10日-5月14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2018年5月16日网上录取工作结束2018年5月17日至5月30日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2018年5月31日根据公示结果形成终录取名册,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二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四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交报考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六条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579-85353590。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义乌市学院路2号
邮政编码:322000
咨询电话:0579-85633555
传真电话:0579-85633555
招生网址:http://zsb.***/
通信地址:义乌市学院路2号
邮政编码:322000
咨询电话:0579-85633555
传真电话:0579-85633555
招生网址:http://zsb.***/

第九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一)考生申请报名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方式。凡符合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12日—3月31日期间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b./)提前招生系统中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二)资格初审学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2018年4月4日—4月8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提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国际商贸名城义乌,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

(二)校考综合素质测试规则1.普高招生考生职业性向测试。依据考生高中段所学知识和技能,侧重测试考生的职业性向,形式为笔试。考察内容包括职业倾向与潜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政经视野、逻辑思维能力等。不设具体考纲,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50分。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语数文化测试。参照当年单独考试语文和数学大纲出卷,形式为笔试,语数分值权重为语文0.5、数学0.5。侧重语文及数学文化基础考察,考试时间

(一)考生申请报名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方式。凡符合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12日—3月31日期间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b./)提前招生系统中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三)准考证打印初审通过并缴纳完报名费的考生可以于2018年4月9日—4月13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提前招生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第二十九条学校联系方式通信地址:义乌市学院路2号邮政编码:322000咨询电话:0579-传真电话:0579-招生网址:http://zsb./通信地址:义乌市学院路2号邮政编码:322000咨询电话:0579-传真电话:0579-招生网址:http://zsb./

5.《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素质特长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身份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独考试高职报名证》、素质特长分证明材料等要交验原件,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报名费和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资格初审学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2018年4月4日—4月8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提前招生系统,通过的考生将在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初审通过的考生,按照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110元。

(三)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规则1.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导入。普高招生考生折算成绩由其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得到(具体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政治、化学、生物、物理、技术10门课程)。按下表将每门课程的学考等第换算为相应的分值,再计算10门课程的平均分(满分100分)。技术科目分为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科目呈现的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则其计入高中学考的科目为对应的11门,在计入高中学考成绩折合

(五)分数排序校考结束后,学校将依据考生总得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1确认,“备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确认。校考结束后,学校将依据考生总得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1确认,“备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