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面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8点30分至17点地点:博远楼305

二、定向硕士研究生的来源和分配1.定向硕士研究生由乙方在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中按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录取。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负责接收使用,乙方负责就业指导及分配。在学习期间因身体条件、学习能力等原因中断学习者,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三、甲乙双方应承担的责任1.乙方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位条例,负责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并保证培养质量。2.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欲继续报考博士研究生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报考。

一、招生计划2018年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具体情况如下:学科、专业学习形式招生计划一志愿复试人数调剂复试人数法学理论全日制102经济法学全日制346民商法学全日制102宪法与行政法学全日制112国际法学全日制204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26252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26152注:复试人数(一志愿和调剂)为通知复试人数,实际参加复试人数通常比该数要少

四、关于复试权重、复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遵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复试权重,提高复试质量。复试权重是指复试总成绩在决定考生录取中所占的比重。复试权重的确定既要考虑如何扩大招生自主权,又要切实维护复试的公平公正,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复试权重按照如下办法计算(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一)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0%。(二)考生的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0%)与复试总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2.复试内容:英语、专业、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理论3.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成绩×6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成绩×20%。

3.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成绩×6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成绩×20%。

(六)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40%*修正系数。说明: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修正系数的计算方式:以2017年学院将复试为例,以平均分高组为基准,计算出的第一组的修正系数为1.(第三组平均分/第一组平均分)、第二组的修正系数为1.01347387、第四组的修正系数为1.。

(七)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4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六)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4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