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第二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324(教育部);1362、1645(江苏省)
3.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道50号(通榆校区)
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新长校区)
4.办学类型:公办
5.学校性质、层次:省属、本科
6.收费标准: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并实行收费公示。
7.证书颁发: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由盐城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盐城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8.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声乐)专业,招生代码1645,该项目今年招生20人,学制4年,其中前3年在盐城师范学院学习,第4年在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完成,学生完成规定的全部学分后分别获得盐城师范学院授予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如因签证等因素无法赴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将继续在盐城师范学院学习,完成规定学分后将获得盐城师范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在江苏省内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为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2.普通类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具体要求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专刊中统一公布。
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等级要求:
普通类本科:选测科目为1B1C,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合格。
艺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体育类本科: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4.文科类、理科类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在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5.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美术类专业按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使用我校考成绩的舞蹈学专业对取得我校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以上专业在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6.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在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7.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均为D级的,不予录取。
8.填报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语成绩择优录取。
9.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10.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省有关体检规定执行。
11.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外省招生录取规则:
1.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
2.对艺术类、体育类使用省统考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相关政策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艺术类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份,须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同批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3.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择优录取。
4.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相关省体检规定执行。
第五条学校招生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生源所在省统一寄送除外),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七条新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将户口迁入我校,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盐城师范学院,迁移证上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
第八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等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体检复查和身份确认。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查处。
第十条 学校设置奖学金和助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创建于1986年,1992年被原国家教委确定为“全国高等师范院校教育改革试点”单位,1995年音乐学专业被评为江苏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试点单位。
我校音乐学专业2019年与东北师首都师大一起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二级论证,为全国早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二级论证的三个音乐学专业之
学院现有教职工53人,其中高级职称27人,硕士、博士以上学历31人。专业教师分别来自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东北师范大学、白俄罗斯、韩国等高校,有良好的学缘结构队伍。学院设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中俄班)、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82人。有教学用房约9000余平方米的音乐学院大楼,有设施齐备一流的音乐厅、小演奏厅、数字音频教学实验室、舞蹈排练厅、数码钢琴教室、音乐教育实训室,教学用钢琴120多台,学生琴房100间。各种中西乐器齐全,具有较为先进的教学条件。
学院注重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设有合唱、舞蹈、民族管弦乐、交响管乐、弹唱等艺术团。教师、学生近年来在国内、国际各类音乐专业比赛中多次获得特等奖、一等奖。大学生艺术团原创音乐剧《挥向天空的翅膀》获得中国文联资助,首演即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日报》《学习强国》等20多家媒体报道。大学生艺术团连续九年协同校团委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学院与莫斯科文化艺术学院合作已经连续四届举办《中俄杯》钢琴、声乐、小提琴大赛,吸引国内外大量选手比赛;每年12月举办的艺术实践周系列专场音乐会已经成为学院的品牌。学院启动的教学改革个人毕业音乐会替代毕业论文的尝试,获得了毕业生与省内同行的好评。
办学33年来,学院共向社会输送音乐专业人才近两千人。近三年毕业生考取硕士40余人、考取公办教师编制150余人,平均就业率98%以上,在业界享有较高声誉。
联系电话:0515-88233162,88233163
网 址:music.yctc.edu.cn
(二)专业介绍
●舞蹈学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舞蹈学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社会责任感,能够适应职业和社会发展需要,能够在中小学、地方文化馆、培训机构、文艺团体、企事业部门从事舞蹈教学、表演、研究、创编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开设课程: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现代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创编、舞蹈教学法、乐理与视唱练耳等。
1.舞蹈基本功;
2.成品舞片段(伴奏音乐自备)。

第二条学校性质及简况1.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324(教育部);1362、1645(江苏省)3.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道50号(通榆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新长校区)4.办学类型:公办5.学校性质、层次:省属、本科6.收费标准: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并实行收费公示。7.证书颁发: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由盐城师范

第五章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第十一条招生咨询电话:0515-,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信息网址:http://zs..cn招生监督举报邮箱:jsyctcjw@招办邮箱:zsb@.cn第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高招生,凡本章程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为准。第十三条本章程

第四条外省招生录取规则:1.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2.对艺术类、体育类使用省统考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相关政策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艺术类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份,须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同批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美术学(师范)、

第十一条招生咨询电话:0515-,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信息网址:http://zs..cn招生监督举报邮箱:jsyctcjw@招办邮箱:zsb@.cn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招生省份相关招生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第四条: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第二条学校性质及简况1.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324(教育部);1362、1645(江苏省)3.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道50号(通榆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新长校区)4.办学类型:公办5.学校性质、层次:省属、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第二条学校性质及简况1.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324(教育部)、1362(江苏省)、1645(中外合作办学)3.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道50号(通榆校区) 江苏省盐城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第二条学校性质及简况1.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324(教育部)、1362(江苏省)、1645(中外合作办学)3.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道50号(通榆校区) 江苏省盐城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第二条学校性质及简况1.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324(教育部)、1362(江苏省)3.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道50号(通榆校区) 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新长校区)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第二条学校性质及简况1.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324(教育部);1362、1645(江苏省)3.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道50号(通榆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新长校区)4.办学类型:公办5.学校性质、层次:省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