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口语和听力考核通过面试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由教师根据考生口语展示具体情况即席提出或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六、成绩核算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各部分成绩的比例为:学术写作30%,外语口语及听力30%,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40%。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会作为综合考核环节的参考。

(一)网上报名、(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详见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年度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将个人材料整理齐后,以快递形式寄往以下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3012室)邮编:430072电话:027-68754143收件人:张老师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以我院收到快递时间为准)。我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并确定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准考名单。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

(一)学术写作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考核导师组要求,以所学语种写一篇学术文章,写作时间120分钟,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五、综合考核与录取我院各博士点考核专家组设置体现本学科特色的考核测试办法,对满足学校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建议分数线要求的候选人进行充分综合考核,通过笔试及面试,对学生学术道德、思想品质、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不少于60分钟/人。综合考核具体形式主要包括:(一)学术写作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考核导师组要求,以所学语种写一篇学术文章,写作时间120分钟,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口语和听力考核通过面试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由教师根据考生口语展示具体情况即席提出或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五)现场确认相关流程及要求,详见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我院已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及联系方式,广大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候选人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

三、招生计划、学制及学习形式2018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指标为:14人(不包括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具体招生办法以学校另行公布为准。学制: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学习。三、申请条件申请参与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的考生须具备报考博生研究生基本条件,详见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四、考核程序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

(二)我院已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及联系方式,广大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候选人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

三、招生计划、学制及学习形式2018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指标为:14人(不包括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具体招生办法以学校另行公布为准。学制: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学习。三、申请条件申请参与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的考生须具备报考博生研究生基本条件,详见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四、考核程序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