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游学范围:
2018年游学计划由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根据本文要求组织实施,本着与更多国外高校加强交流合作的目标,组织实施“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
游学地点:拟组建两个团队分别前往德国洪堡大学、芬兰哈格海利亚应用科技大学游学。
团队组建:按照每个团队15人的规模组建,拟资助30名优秀大学生参与游学计划。
注:团队是否成行,终按项目组建情况来确定。
(二)学生选拔:
1、学院审核推荐:
游学计划选派学生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核及择优推荐上报——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考核——确认并公示”的程序产生。符合选派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后由学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后按分配名额进行考核筛选,在本学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团委)。
2、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考核综合评估及现场面试:
(1)综合评估:主要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学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等情况;
(2)现场面试:(包括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英语能力、沟通能力、心理抗压能力(由心理健康中心进行水平测试)以及身体基本素质的了解。
根据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三)项目费用:
总费用约为4.5万元/人,学校资助学生经费按照2万元左右/人的标准予以资助,主要用于国际往返机票及签证费用等,学生承担的费用约为2.5万元/人,主要用于学费、保险费、交通费等。

选派对象选派对象原则上为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二)学业成绩优异,具备良好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发展潜力。(三)达到所赴国家(地区)语言水平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外国语进行课程学习,其外语能力原则上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名额10名。

经费资助游学计划经费由省教育厅按照2万元/生的标准予以资助并已列入相关高校年度预算。我校也将按为1万元/生的标准给予项目学生一定的资助。资助经费用途主要为学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费、生活费、国际往返机票及签证费用等。请相关学院将初选人员填写的《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申请表》和《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前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纸质盖章版送至科

(二)学生选拔:1、学院审核推荐:游学计划选派学生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核及择优推荐上报——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考核——确认并公示”的程序产生。符合选派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后由学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后按分配名额进行考核筛选,在本学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团委)。2、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考核综合评估及现场面试:(1)综合评估:主要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

(一)游学范围:2018年游学计划由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根据本文要求组织实施,本着与更多国外高校加强交流合作的目标,组织实施“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游学地点:拟组建两个团队分别前往德国洪堡大学、芬兰哈格海利亚应用科技大学游学。团队组建:按照每个团队15人的规模组建,拟资助30名优秀大学生参与游学计划。注:团队是否成行,终按项目组建情况来确定。

选派对象2018年度学校拟选派对象为我校年满18周岁的全日制在校优秀大学生。(一)思想道德方面: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二)学业成绩方面:具备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发展潜力,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学金,优先考虑对学校及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三)语言能力方面:达到所赴国家(地区)语言水平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外国语进行课程学习,优先考虑有英语水

1、学院审核推荐:游学计划选派学生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核及择优推荐上报——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考核——确认并公示”的程序产生。符合选派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后由学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后按分配名额进行考核筛选,在本学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团委)。

组织实施(一)游学范围:2018年游学计划由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根据本文要求组织实施,本着与更多国外高校加强交流合作的目标,组织实施“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游学地点:拟组建两个团队分别前往德国洪堡大学、芬兰哈格海利亚应用科技大学游学。团队组建:按照每个团队15人的规模组建,拟资助30名优秀大学生参与游学计划。注:团队是否成行,终按项目组建情况来确定。(二)学生选拔:

(三)项目费用:总费用约为4.5万元/人,学校资助学生经费按照2万元左右/人的标准予以资助,主要用于国际往返机票及签证费用等,学生承担的费用约为2.5万元/人,主要用于学费、保险费、交通费等。

基本要求2018年度游学计划的基本内容、选派基本条件、选派程序及游学组织管理工作参照《通知》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