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通过对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进行考核。资格审查小组参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情况表现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三、复试人员的培训1、参加培训人员:所有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2、培训内容:研究生招收政策、业务流程、复试纪律等,主要讲解复试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硕士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3、培训时间和地点4月2日13:20慎思楼809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一志愿报考太原师范学院的考生:2016年研究生国家复试分数线已于3月11日公布,您如果达到国家一区低控制分数线,将进入复试,我校复试工作预计将在3月底至4月初进行,复试时间及安排将于近期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望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上通知。复试、调剂等事项咨询电话:0351-3179270、3179271。咨询邮箱:tysyyjsc@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2016年3月17日

5、我校的复试将在3月底至4月初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按国家规定在调剂系统中发布调剂申请,并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n/的招生工作专栏或太原师范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关于复试工作的新安排,并按通知的时间前来参加复试。复试、调剂等事项咨询电话:0351-3179270、3179271。咨询邮箱:tysyyjsc@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2016年3月17日

(一)考生提供的材料:1.初试准考证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应届毕业生)4.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5.本人近期一寸照2张(体检表、复试准考证各1张)6.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一)考生提供的材料:1.初试准考证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4.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应届毕业生)5.本人一寸照2张(体检表、复试准考证各1张)6.太原师范学院201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7.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材料及复印件,面试时上交面试小组。

(六)学校提供方便的食宿条件,费用自理,需要住宿的考生请报到时登记。考生咨询电话:0351-21679280351-3179271邮箱:tysyyjsc@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351-2167842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2018年3月21日附件【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