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复试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风景园林学邮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B楼129室,邮编200092,电话65983044。请在提交材料的档案袋上注明2018年博士生“申请-考核”材料。申请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初试或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考生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请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寄送至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请按照以下地址邮寄:1.报考建筑学邮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B楼130室,邮编200092,电话65982420。2.报考城乡规划学邮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B楼126室,邮编200092,电话65982345。3.报考风景园林学邮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B楼129室,邮编200092,电话65983044。请在提交材料的档案袋上注明2018年博士生“申请-考核”材料。申请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

九、其他本实施办法由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7年11月

1.报考建筑学邮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B楼130室,邮编200092,电话65982420。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

1.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比例将在复试前予以公布。总成绩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终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my..cn)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综合考核满分200分,具体包括专业外语(一般为笔试,满分50分)、外语口语和听力(口试,满分50分)、专业综合(形式为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满分100分)。

3.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