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拟录取1.以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有计划未完成,再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进行录取。每批次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2.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录取: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录取:(1)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得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学籍学历认证结果与报名信息不统一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4)未按我校规定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2.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录取: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录取:(1)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得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学籍学历认证结果与报名信息不统一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4)未按我校规定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八、拟录取的考生调档调档函可在考生拟录取后发放考生本人,调档函需与录取通知书共同使用作为调档凭证,其它用途无效。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及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需调档。调档函可在考生拟录取后发放考生本人,调档函需与录取通知书共同使用作为调档凭证,其它用途无效。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及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需调档。

四、拟录取相关工作(一)拟录取考生须填写调档函。(二)定向考生须办理定向协议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联系电话:024―89723750刘老师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6.拟录取确认通知考生录取结果,并开始组织调剂考生网上确认拟录取通知。

8、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根据推荐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若在公示期间(见附录1)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按总成绩排名次序增补。拟推免资格名单按照推免工作进度安排及时进行公示(含姓名、学院、专业、排名、成绩等),公示3日。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二)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录取:1.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得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学籍学历认证结果与报名信息不统一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4.未按我校规定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2022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拟录取

五、拟录取以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择优进行录取。每批次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名额满为止。

六、拟录取的考生调档(一)以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进行录取。每批次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二)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录取:1.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得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学籍学历认证结果与报名信息不统一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4.未按我校规定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