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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总则

2018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总则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5 15:37:16 解决时间:2018-04-07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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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山西医科大学章程》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西医科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114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李思进校长

  中专 数据中心 2018-04-07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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