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报名规定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工作要求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谋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②烈士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除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资格审查。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信息管理。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报名点(站)要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凡违反规定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他人篡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体检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3、业务培训。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报名点(站)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及工作流程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做到每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有关高考报名规定和政策要求,并能按照我省规定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办法履行工作职责。

5、市招生考试部门(12月7—9日)负责对所辖县级招生考试部门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校验。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市招生考试部门(11月27日-30日)负责对所辖县级招生考试部门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校验。